時間:2017/4/27 11:45:45 關鍵詞:強制性產品,消防產品
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》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》,現(xiàn)決定對部分消防產品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。
自2015年9月1日起,凡列入本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內的消防產品,未獲得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和未標注強制性產品認證標志的,不得出廠、銷售、進口或者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。自2014年9月1日起,委托人可以向指定認證機構提出認證產品的認證委托。